汨罗市检察院
公益诉讼助力古桥保护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实习生 李姗平 通讯员 王丹
“风雨飘摇的古桥重获新生,检察院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7月25日,汨罗市大荆镇金渡村村支书谢永强将一面写着“心系群众一家亲,切实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汨罗市检察院,代表村民对该院为古桥保护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3月,一份《关于加强汨罗市特色镇建设、促进乡村和旅游发展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到了汨罗市检察院,反映该市大荆镇金渡村境内的龙公桥毁损严重,存在坍塌风险。
接到线索后,汨罗市检察院利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转换机制,多次与市文旅局文物保护所联系,进行实地勘查。并邀请岳阳市文物局相关专家亲临现场指导,承办检察官多次向周边群众了解龙公桥的历史,与大荆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商讨龙公桥抢救性修缮工作。
经调查走访,龙公桥存世约289年,是湘北地区比较独特的单孔平桥,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汨罗境内为数不多的石拱古桥,亦是当地村民农耕生产、生活的必经之路。是当地人文历史底蕴的象征,具有不可再生性。因年代久远,未得到妥善保护和及时修缮,护坡垮塌严重,存在坍塌安全隐患。
综合考虑龙公桥的现状及历史文化价值,该院向市文旅局和大荆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龙公桥损毁部分进行修缮。并要求结合古桥实际情况,依法推动对龙公桥是否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管理和保护。
检察建议发出后,汨罗市检察院又多次联系相关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在该院不懈努力下,大荆镇政府聘请湖南一古建筑公司制定修缮方案,4月启动维护修缮工作,7月初即完成龙公桥抢救性维修工程。
“龙公桥修缮后,淤堵的渠道疏通了,既有利于农田灌溉,更为我们出行带来了便利。”附近村民看到古桥重获新生,由衷地高兴,检察机关古桥守护者的形象深入民心,被当地老百姓传为美谈。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文物保护方面工作的探讨,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汨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素如与当地村民代表座谈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