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多措并举助推“三湘护农”落实落细
本报讯(通讯员 陈雪峰 侯郑俐)“我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很快会案发,只有下定决心向组织主动投案自首、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才是唯一出路。”近日,古丈县某局干部梁某在同事的陪同下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这一幕发生在县纪委监委对该局开展监督谈话后的第2天。
行动超前部署,深挖彻查“三湘护农”突出问题。今年2月,古丈县结合县情制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入村督导方案》。方案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补贴、乡村振兴履职、政策落实等重点内容,实行领导牵头挂帅机制。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各镇纪委配合的“室组地”共同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全县112个村和社区围绕涉农项目、资金和政策落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施工现场、入农户家中、查资金拨付、看项目进度、问群众评价、盯任务完成,摸实情、找对策,搜集发现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来,县纪委监委共计开展“三湘护农”专项监督检查34次,专题调研12次,发现问题29个,督促整改问题24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
用活监督谈话,做深做实“三湘护农”整治文章。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将“三湘护农”和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纳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谈话重点内容。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话、问题交办现场谈话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贯通融合,实现“1+1>2”的效果,持续推动各项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县纪委监委与各镇、县直机关党委(党组)谈、党委(党组)与机关干部谈,实行分级谈话、分级警示。坚持宽严相济,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明问题、交代问题、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从轻从宽处理;对拒不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不积极主动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理。正是有了此次的监督谈话,梁某才向单位班子成员主动承认了挪用森林抚育专项资金的问题。
查办案件开路,持续推动“三湘护农”彰显实效。县纪委监委全面起底近3年来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结合审计、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县直单位、镇村属地建立台账,对信访举报集中、各类矛盾突出的主管单位、镇村(社区)相关案件实行周调度,限时办结制度。强化“室组地”“纪审巡”协同,牢牢扭住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监管责任,做深日常监督、做实专项监督、用好巡察监督,对线索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每周召开专题会议按周调度案件办理进度,协调解决查办案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县纪委监委共计清仓起底问题线索77件,立案31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违纪资金102.769万元。今年来,发现“三湘护农”问题线索15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批评教育4人,追缴违纪资金3.879万元。印发通报5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51个单位,29人次,约谈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