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安企
强化创新增质效
案件处理不好,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今年来,该院不断深化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机制。一方面坚持简案提速,通过提高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适用率、及时送达率,严控审限变更、延期开庭,探索司法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衔接,努力缩短办案用时。另一方面推动类案提效,设置专门审判团队办理破产、金融、保险、房地产、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案件,提升类案办案效率。今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43.09天。
针对破产案件办理难题,该院进一步完善了破产审判机制,成立了破产案件审理团队,健全了破产管理人制度。通过加强府院联动,协调建立区级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设立区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50万元并制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审理,仅用82天审结了益阳某水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在益阳市法院系统审理的第1起破产和解案件中,湖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引发多起诉讼,资产明显不能清偿其所有债务,债权人申请对该公司执行转破产。该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方面调查了解,认为湖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相当丰富的经营经验,具有挽救价值。在此基础上,法官与债权人、债务人等多方利害关系人反复磋商,阐明厉害关系。2022年12月28日,在湖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第5次债权人会议上,债务人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得到了全体债权人的支持,并全票赞成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亦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2023年2月,湖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破产和解,获得重生的机会,从而实现了社会整体价值最大化。
倾力暖企
优化服务传温度
落实精准服务机制。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对辖区企业开展走访问需,深入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诉讼指引等服务,定制专属法律服务包,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对接联系企业45家,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
针对走访过程中不少民营企业反映因为规模不大,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也没有聘请法律顾问,对合同及法律风险事项束手无策的问题。该院党组经研究,在民二庭成立了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辖区企业提供合同签订、权益维护等咨询及法治宣传、诉前调解等服务。
与此同时,该院依托“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将涉嫌拒执犯罪的两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3名构成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判处刑罚。对拒不履行的40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名采取罚款措施,限制高消费556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5期58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今年3月,该院执行局高效执毕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兑付执行款290万元。2017年,王某与匡某签订股份合同协议书,就入股出资利润分配事宜达成协议。2018年,经两人核算,匡某根据合伙协议内容向王某支付了2017年利润70万元。因王某对2018年度、2019年度的利润分红多次向匡某主张权利未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匡某需向王某支付合伙利润3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匡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王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匡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匡某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执行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其传唤至法院,耐心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匡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履行支付义务,但目前无法承担所有款项,希望法院出面协商。为尽快兑现申请人权益,执行法官组织王某与匡某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匡某当场给付执行款290万元,王某自愿放弃剩余金额。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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