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专题评议”提质增效
郴州法院解锁刑事审判培训新模式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朱锋云
6月21日,郴州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庭审评议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专题培训在北湖区法院举行。此次活动通过庭审观摩+专题评议的方式,旨在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资深审判员、区、乡镇、街道禁毒干部、区直中心学校师生代表200余人观摩此次庭审。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受邀参加观摩。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11日,吸毒人员李某在郴州市三里田刘某的出租房内,向被告人何某购买毒品,并转给何某260元钱,其中200元为买毒品的。被告人何某将购买的毒品送至刘某出租房内,3人一起吸食了该毒品。
经过1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庭审结束,观摩人员兵分两路。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乡镇街道禁毒干部、区直中心学校师生代表在审判庭举行集体宣誓仪式,并参观仿真毒品模型。两级法院资深审判员组成的评委团对本场庭审开展评议座谈会。
“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规范,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精湛、应变能力灵活,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节奏流畅。合议庭人员普通话标准,语言规范,分工明确。法警形象气质等都很出彩。尤其是最后的法官寄语非常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非常好。”郴州中院员额法官罗志卫点评时如是说。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华玉表示,以庭审观摩+专题评议的模式开展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是对刑事审判培训模式的探索,是案例式教学、实战型练兵的创新模式,是郴州法院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的重要举措。不仅提升了法官、书记员的审判素质和庭审能力,也为刑庭全体干警搭建了一个交流审判经验与互相学习进步的平台,今后将把这种培训模式常态化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