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张蕾
“我们长在长江边上,紧挨洞庭湖。下河里湖里打点鱼吃,祖祖辈辈这么过来,这几年禁渔禁捕,巡回法庭经常开到门口,我们都晓得,非法捕捞不可以啦!”近日,岳阳市君山区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的巡回法庭开进君山区濠河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旁听庭审的村民感慨颇多。
君山区北枕长江,东临洞庭。当地居民世代临水而居,到江里湖里捕鱼早已成为生活的日常。近年来,“长江十年禁渔”启动,《长江保护法》实施,“洞庭清波”行动开展。
“法院以‘守护好一江碧水’为己任。”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说,为了进一步提升当地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君山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经常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到田间地头开庭审案。既打击非法捕捞,又进行普法宣传。
5月23日,“思想领航·法治护航新湖南”全国省级法治(制)报大型融媒体采访团来到洞庭湖畔,了解“法治洞庭”背后的故事。
5年,从无到有到优
“2016年12月,省高院批复同意君山法院设立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简称环资法庭),管辖君山区内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的君山辖区外涉洞庭湖水资源的一审环境保护案件。2018年1月,环资法庭正式挂牌运行。”
柳春龙介绍,他当时作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见证了君山环资庭的筹建、起步。2020年来到君山工作,环资庭也成为他着力打造的一块环境司法君山名片。
作为湖南省最早设立环资法庭的法院,君山法院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以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为引领。把环境资源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部门的协同审判机制。从人、财、物各方面重点予以支持,配备14 人组成的环资法庭办案团队,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对于重要案件、重要方案、重要环节都由“一把手”亲自审理、参与和协调。5年来,君山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80余件。
2019年,该院获评全省法院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审判“春雷行动”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获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柳春龙获评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先进工作者。
联动,聚集多元共治合力
今年4月10日,君山法院举办“两湖四水”(洞庭湖、鄱阳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流域性环资审判论坛.这是该院落实中央大美洞庭建设规划,推进区域协作治理,探索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的首创之举。
论坛邀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湘赣两地“两湖四水”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人员,特邀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高校专家学者和省市环境资源保护实务部门、志愿者组织、律协相关人员与会。围绕“两湖四水”流域性环资审判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展开热烈研讨。同时,省内7个流域性环资法庭签订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洞庭湖环资庭、鄱阳湖环资庭及所属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法院结为友好法院、友好法庭并签署友好合作协议。
“生态环境的保护不是一家之言,更不是一家之为。洞庭湖在长江来说,是一个点,一江碧水滚滚而来,我们守着它奔腾东去,像接力一样,要上游下游,多个部门通力配合。”君山区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刘平这样说。
君山法院积极推进建立各种衔接工作机制,与长江航运公安、东洞庭湖管理局、岳阳森林公安、岳阳水上公安、君山检察院、君山公安分局以及环境、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多部门先后设立了东洞庭湖湿地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天井山林场联合设立生态修复公益林基地、野生莲种质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君山岛景区设立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精神”,结合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发声,助推基层环保宣传
君山法院注重裁判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注重将环境修复情况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参考因素,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
“我们每年开展巡回审判二三十次,到田间地头审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采矿这些老百姓身边的案子。像审结的卢某甲、卢某乙非法狩猎案,除了判决刑罚,还判决被告在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采桑湖管理站张贴公告进行赔礼道歉,修复和教育两不误。”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罗晓玲介绍。
除了接地气,君山法院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司法动态、典型案例、庭审实况,让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更多人所知。他们还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邀请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
近5年来,君山法院每年办结的案件都有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多篇调研论文获奖。
“与长江奔流不息相比,我们这5年还太短,做的事情太少。只有不断研究生态环境司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环资审判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筑牢生态屏障,才能持续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柳春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