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用五字诀进行诉源治理
湘潭县法院打好矛盾化解组合拳
通讯员 田婷婷
近年来,湘潭县法院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诉源治理,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使更多矛盾消灭在萌芽、纠纷高效化解。
夯实治的基础
破解诉源治理难题
2022年2月7日,湘潭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滔以及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贺博前往院视察调研,对法庭诉源治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
湘潭县依托县委政法委推行的“三官一律进村(社区)”制度,借助“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辅警”“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打造联动工作格局,强化与专业职能行政部门协同机制,扩大调解的社会参与面。湘潭县法院运用“法院+住建+社区”联动调解模式,组织县住建局和部分社区负责人召开物业纠纷座谈会,就涉案物业服务状况和业主需求进行交流,妥善处置了涉碧龙江畔小区门面业主和租户的一批人员众多、矛盾尖锐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积极落实委派调解机制,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诉与非诉无缝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此外,专门为农民工讨薪、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畅通调的渠道
健全多元解纷机制
2016年,井泉至射埠的特高压线路测量从龙某某房屋上空通过,龙某某属于房屋拆迁对象。翌年2月,龙某某的房屋被拆除。经河口镇政府、国土部门、上桐村民委员会全体党员及组长同意,龙某某在上星桥村部建房1栋,另占地1亩,土地占用费为5.1万元。6月27日,龙某某交付土地占地费后,因该土地上的再生树木无人购买,龙某某一直未完全取得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故龙某某诉至法院。
湘潭县法院河口法庭接收到龙某某的立案材料后,及时启动诉源治理机制,会同河口镇政府、司法所、综治办、国土所、上桐村委,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多元化解手段,深入一线进行调解。
调解中,工作组人员通过深入实地现场勘查、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的等方式了解案件情况,从诉讼风险及成本对龙某某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释法,从维护国家利益、村集体利益最大化等方面对龙某某进行了说理,经过多次的思想疏导、释法明理和协商沟通,龙某某最终与上桐村民委员会在土地利用和纠纷解决方式上达成一致意见,龙某某向河口法庭递交了书面撤诉申请书。
湘潭县法院线上线下齐发力,运用“互联网+调解”模式,用足用好人民调解平台、“云间”审判系统等法院智慧化成果,同时巧用微信、互联网远程调解,随时与群众视频、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2年至今,湘潭县法院网上立案3142件,网上调解纠纷1634件。
优化人的配置
确保调解工作成效
湘潭某饲料公司委托原告代养生猪,欠付原告款项押金款17万余元,原、被告经协商将该笔款项转为了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因被告经营困难,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
湘潭县法院石潭法庭接收陈某的立案材料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原告目前因欠付银行贷款,强烈要求被告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告因企业目前处于恢复经营的状态,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未急于将该案立案审理,而是启动诉源治理机制,协同特约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引导双方互相体谅对方的经营状况,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偿还的诉前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湘潭县法院整合调解团队,优化诉前调解中心,返聘资深退休法官常驻诉前调解中心联合立案庭法官开展调解工作,打造员额法官+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诉前调解模式。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主动融入“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通过定点指导、教育培训、案例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和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成功调处批量劳务合同纠纷65案,现场兑现农民工工资共计5万余元。
深化审的职能
赋能社会稳定大局
“没想到,没花一分诉讼费,法官还帮我们追回了损失,感谢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一位当事人说。
2021年春节临近,陈某等10名湘潭县乌石镇群众来到湘潭县法院石潭法庭,他们心情急迫、情绪激动地找到法庭负责人杨法官,咨询立案、起诉等事宜。
杨法官了解到,陈某等群众因为受到集资损失而准备起诉,10名群众的损失金额共计124.03万元,临近年关,他们期待早日追回款项。
杨法官考虑到走立案起诉程序,一是时间周期较长、程序复杂、难以在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追回损失。二是10名群众的损失金额较大,群众们共计需要预交27588元的诉讼费,会加重其经济负担。而走诉前调解加司法确认的途径则可以免交诉讼费。
为了尽快帮助群众挽回损失、减少群众的诉累和诉讼费支出。杨法官积极与乌石镇政府、镇司法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多部门联动,并与对方当事人积极沟通、释法明理,最后确定采取诉前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模式,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杨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核之后,迅速进行了司法确认,从而确保了陈某等10名当事人在2021年农历春节前追回经济损失,第一时间为10名群众追回了43万余元。
湘潭县法院注重发挥基层法庭桥头堡作用,用心打造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推动人财物保障向法庭倾斜,选派综合素质较强的法官担任法庭庭长,加强法庭信息化、安全保障等建设,择址新建中路铺法庭。积极融入乡镇网格化治理工作体系,以法治力量定分止争于基层。
做好宣的功课
营造良法善治氛围
湘潭县法院加大诉源治理宣传力度,把诉源治理作为法院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充分通过“两微一端”、各类媒体平台,多方位宣传报道诉源治理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巡回开庭,通过个案的审理,作出示范性裁判案例,引导群众参照裁判案例,实行诉讼外解决。同时,大力宣传诉源治理的实用性、积极性,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去化解纠纷,增强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的认同感。2022年以来,共计巡回开庭21场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石潭、射埠、青山桥等法庭被评为“枫桥式人民法庭”。5月12日,湘潭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红等来到湘潭县法院调研时,对其诉源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接下来,湘潭县法院将进一步打好矛盾化解组合拳,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经验成果,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萌芽、消化在诉前,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