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申文斌)5月17日,芷江侗族自治县检察院会同县禁捕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道坑镇政府在三道坑镇恶滩村开展生态修复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据悉,5名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式在舞水河流域芷江三道坑境内捕鱼,对涉案区域水产资源造成了一定破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渔业资源损失,5名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监督下,共同出资购买的2.6万尾鲢鳙鱼苗投放至舞水河流域芷江三道坑境内,对生态进行补偿性修复。
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是推动渔业资源恢复和保护的重大行动,是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河天然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一次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生态修复人,通过惩教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守护舞水河水生生态资源。
下一步,芷江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创新能动履职,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合力守护芷江生态环境构筑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