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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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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李军林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

  从高站位推进专项监督。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为我们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的艰巨性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自觉把专项整治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照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宁远实际出台细化“三湘护农”5项20条措施,推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制定《宁远县纪委监委领导指导基层监督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列出责任清单,通过开展基层调研、指导案件查办、策划案件下访和组织专题会议,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和水平。

  精准有力开展专项监督。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量大、面广,中间环节多,涉及多个部门,有的是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监管难度大,资金“漏监”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压紧压实各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政治任务,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方面,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日前,正以粮食生产补贴资金落实情况为切入点,“室组地”联动,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治,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做好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既要重拳出击、狠刹苗头,又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找准日常监督的关键点和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持续巩固“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成效,推动精准整治。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监督”及监督一点通平台,积极受理举报事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采用“四不两直”方式,逐一排查春耕生产、就业帮扶、乡村产业发展等与乡村振兴关联度大的中心工作,推进问题整改“清零”;建立基层干部廉政档案,扎实做深案件查办“整篇文章”,创新开设“三湘护农”警示教育栏,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作则必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党上下砥砺奋斗、真抓实干,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找准切口、靶向施治,深入一线督实事、查实情、求实效,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作者系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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