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推引流”不可为 扫码进群莫轻信
本报讯(通讯员 刘丽萍 姚晶)“扫码进群,送价值百元的礼品”“扫码送水杯,还可领优惠券”,路上遇见这种事,你会心动吗?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地推引流”案件。
2022年3月初,被告人刘某某、黄某在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在邵东市等地根据诈骗团伙传授的方法,将群众拉入诈骗团伙建立的微信群,供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每成功建立一个微信群就可以获得90元至120元不等的佣金。黄某做了二十几天的推广,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将被告人黄某某发展成下线,黄某某又将被告人朱某某等人发展为下线,一起为诈骗团伙地推拉人进微信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5人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告人刘某某等5人均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