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检察巡河督查守护河湖生态
本报讯(通讯员 陆科强 冷芬)为确保“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凝聚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4月12日至18日,益阳市桃江县检察院会同县河长办、县河道管理站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联合巡河督查行动。
督查组深入全县15个乡镇,重点查看了各乡镇河长履职、工作部署、交办问题核查整改、河流管护乡村网格化管理、美丽河湖创建以及涉水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情况,实地查看了资江、獭溪、沾溪等20余处重点水域河湖岸线管护情况,共发现新增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8个,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条,立案3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桃江县检察院向属地政府发出磋商函,向县河长办提出整改措施及要求,确保河道顺畅,维护河湖生态。
据悉,自2021年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来,桃江县检察院共开展检察长巡河4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问题16个,为全县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作出了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