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成警示教育课堂
张家界武陵源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伍辉泽受贿一案
本报讯(通讯员 李贝贝)4月23日,张家界武陵源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伍辉泽涉嫌受贿犯罪一案,该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审判长。武陵源区纪检监察干部、案发单位、重点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参加旁听。
区检察院控称, 2008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伍辉泽利用担任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陵源游客服务中心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之便,为杨某某、蒯某某、毛某某、曾某、欧阳某某、程某某、黎某某在招投标、项目工程承担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0.8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分工负责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听取了公诉人、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伍辉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整个庭审活动有序、高效进行。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