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守护好一江碧水”的五年答卷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曹国强 通讯员 李果
一波绿水掬涟漪,生态美景入画来。拥有三湘四水的湖南,境域内江河湖泊星罗棋布、纵横交错,如同一根根血管滋养着三湘大地。
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要“守护好一江碧水”。作为长江中游省份,湖南96%以上的面积属于长江流域,生态地位重要,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繁重。5年来,湖南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保护长江母亲河贡献湖湘儿女的力量。
绿水青山 且看湖南力量
近年来,湖南以洞庭湖总磷攻坚、长江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整治等标志性战役为抓手,通过督察整改、铊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等,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地表水质量持续向好。
2022年,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5个,占98.6%,排名全国前列、中部省分第1位;地级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100%;洞庭湖湖体水质总体为IV类,11个断面总磷平均浓度为0.06毫克/升,常德湖区和益阳湖区均为Ⅲ类水质。湘资沅澧四水及长江干流湖南段省考断面水质连续3年全部达到或优于II类。
通过数据比较,2022年,湖南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比2017年上升10.3个百分点;洞庭湖总磷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0.013毫克/升,其中,常德湖区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达到Ⅲ类水质,益阳湖区2022年突破性达到Ⅲ类水质。
另外,全省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洞庭湖(含长江湖南段)水域2021年监测到的水生生物种类较2018年增加近30种,越冬候鸟数量超过37.83万只,江豚、麋鹿稳定栖息量达到162余头和230余头。
群众环境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连续3年提升,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群众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
洞庭湖泊,烟波浩渺;湘资沅澧,日夜不息。湖南打造一汪清水,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知行合一 扛起政治责任
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提出加快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的目标。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长江保护修复工作,多次研究部署,现场督办。分管副省长强化工作调度,狠抓问题落实。省委、省政府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对市州党委和政府政治巡视及绩效评估、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工作中,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纳入10大民生实事,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州全覆盖,层层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省人大常委会持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省政协专门开展湘江源头、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连续5年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
十二届省委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团结奋斗的决定》,明确将建设美丽湖南作为重要任务之一。构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
积极推动生态创建。截至2022年底,湖南21个县市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7个县市区创建为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22个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
科学施治 推进系统治理
湖南坚持科学施治,创新运用多种举措推进生态治理。
强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53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流域生态补偿覆盖全省“一湖四水”,在全国率先推进产业园区环境信用评价。强化法制保障。颁布实施《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制定发布《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排放标准。强化资金投入。制订出台湘江、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奖补政策,加快推行EOD、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作用,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点对点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水环境治理必须坚持常态化。从2017年开始,湖南省连续6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采取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集中攻坚克难,累计完成8500余项涉水整治任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实现城镇、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县市区全部启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143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强化水资源保障。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加强生态流量管控,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明确23条重要河流106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标准。
强化水生态修复。将全省19.77%的省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加大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作力度,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9.97%。全面落实“十年禁渔”,加大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江豚等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的保护力度。
紧扣目标 消除风险隐患
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保持高压整改态势,湖南省严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交办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关。截至2022年底,中央层面交办或披露我省的244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成整改销号202个。强化枯水期、汛期(高温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出台加强枯水期、汛期(高温期)生态环境管理的意见,狠抓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组织拍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落实群众举报有奖政策,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2022年4月以来,6896个风险隐患问题完成整改或实现风险降级。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就要干实事、求实效,精准发力奋力打好攻坚战。
打好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战。率先出台总磷攻坚行动计划,2021年以来,完成重点项目600余个。2022年,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为0.06毫克/升,比2018年下降15%,西洞庭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III类,南洞庭湖突破性达到III类。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积极推动农业绿色转型,扎实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109个县市区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40余个。统筹农村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工作,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管控和历史遗留污染治理,持续推进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花垣“锰三角”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和湘江流域铊、资江流域锑专项整治。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结合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地级城市排查的184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接近完成,县级城市排查的48条黑臭水体正在按计划有序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