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民生微幸福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翔
通讯员 王颖洁 周薇
雨花区是长沙的东南门户和城市客厅。近年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各方合力,守护圭塘河生态环境、长株潭生态绿心。聚焦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了一系列案件,用检察大担当、大作为、大智慧守护民生微幸福,为幸福雨花建设筑牢了一道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让人民群众看得放心
“4月起看牙补贴发放,在湘居民速申领。”“人均补贴3000元起!湖南6月最新看牙补贴开始发放!”以上是某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这些信息看似是发放补贴,实则为商业营销,是辖区内部分口腔医院在微信公众号投放的医疗广告,但均未显著标明为广告,难以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部分消费者因难以分辨,在读到广告后,纷纷去电咨询并上门问诊,最终因为信息不实失望而归。
在消费者将上述情况反映到雨花区检察院后,该院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综合研判后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就是否应当进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发表意见。
“虚假医疗广告看起来易于分辨,但其实侵害的更多的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这类群体分辨能力不强,容易上当受骗。”人民监督员表示。
听证后,雨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对虚假广告的监管职责。现相关行政机关已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从广告主、广告运营者和广告发布者3个主体入手,进行全面综合监管,并承诺加强对网络平台广告行为的日常监管。
通过该案的办理,检察机关对类似的虚假广告等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与行政机关合力引导广大互联网平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门户网站、媒体平台等,及时清除对公众具有误导性的广告,营造风清气正、诚实信用、清朗的互联网广告环境。
让特殊群体认清爱心
除了线上监督,雨花区检察院还持续关注线下的保健品虚假宣传行为。
“保健品涉及到食药安全,也涉及到特殊消费群体权益保护,应当从严监督。”检察长尹跃连强调,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让检察公益诉讼更好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2022年7月,根据媒体与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富硒蛋白复合多肽实际为固体饮料,包括氢素压片糖等产品类目均为食品。却对外宣称其产品“可杀死癌细胞、能改善慢性病”,并通过公益宣传的方式吸引大量老年人前往听课,再向老年人高价兜售,导致大量老年人上当受骗,不仅掏空老年人的钱袋子,更可能因贻误病情对老年人生命健康构成威胁。
针对上述情况,雨花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随即,相关行政机关对虚假宣传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138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2022年9月底,检察机关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调查,发现虚假宣传公司已经全部整改完毕,行政罚款与违法所得均已收缴到位。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雨花区检察院通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汇聚合力,实现“媒体有所呼,检察有所应,行政有所为”,守护群众的急难愁盼。
守护人民群众“垂直安全”
近年来,随着电梯数量持续增长,老旧电梯的保有量逐年增多,电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梯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为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6月至7月,雨花区检察院秉持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多次走访调查,摸排发现辖区内部分酒店、剧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存在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定期检验标志、未定期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违法情形,存在安全隐患。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行政机关应当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承办检察官罗大钧表示。
发现上述违法情形后,雨花区检察院随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电梯使用环境。
“以前没有正确认识电梯安全隐患,经过普法,我们认识到电梯既涉及到大众安全,也关乎物业管理公司的切身利益。”某物业公司经理孙某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开展电梯安全巡查,将电梯安全隐患纳入“一单四制”范围向相关责任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全面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对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依法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经跟进监督,承办检察官发现,案涉公共场所的电梯安全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到位。通过该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系列案的办理,实现了电梯安全隐患源头治理,不断提升电梯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守护个人信息让号码省心
“我明明没有注册过这个短视频app账号,为什么显示我有这个账号?”随着短视频app的火爆、互联网平台对实名制的普及,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已成为注册账号的必要信息。生活中可能有人发现自己从未注册过某些短视频app账号,但这些短视频app中却早有了自己手机号对应的账号。这可能是早有人将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泄露出去,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了账号,使自己不得不遭受信息泄露带来的闹心。
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2022年3月,黄某通过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及部分地市的乡镇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收购客户新开户的电话号码和验证码,再将获取的新开户的电话号码、验证码用于注册某些短视频APP的新账户刷单助力获利。黄某的上述行为侵犯了众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
2023年1月,雨花区检察院对黄某提起公诉的同时,承办检察官发现仅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不足以弥补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同时违法行为人手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仍有继续传播的可能,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继续受损的状态。
于是雨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行为人黄某依法删除非法购买的公民电话号码以消除危险,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损害赔偿金10万元。在打击个人信息犯罪的同时,要求违法行为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该案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公民的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不得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形成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合力,依法不断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