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讲道理
10年纠纷一朝解
本报讯(通讯员 彭旭妍)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了某物业公司和一位小区业主之间长达10年的矛盾纠纷。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宾某系该小区的业主,自201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宾某一直以房屋漏水、下水道排水不畅等理由拒交纳物业费。这期间,该物业公司以各种形式多次催交均未果,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将宾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费54,996.48元及相应违约金。
在经过仔细阅卷和庭前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到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纠纷的症结点。开庭前,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详细沟通,就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等问题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一方面,物业公司应多替业主考虑,理解业主对其服务质量的期盼和需求;另一方面,业主也应站在物业公司的角度多体谅,知晓拒交物业费的不利法律后果以及因长期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和服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最终宾某与物业公司就物业费的支付协商一致并达成了调解,双方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