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法院:“法院+税务”紧密联动
司法保障依法纳税
本报讯(通讯员 周朕)近日,湘潭县税务局、湘潭县人民法院两部门通过“法院+税务”合作机制,辅导申请执行人依法缴纳税款5万余元,这是截至目前湘潭市民间借贷税费征收单笔入库金额最大的一笔款项。
3月31日下午,湘潭县人民法院与县税务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前期法院与税务联动协作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落实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民间借贷税费征收联合管控合作备忘录》进行交流探讨、深入沟通如何深化“法院+税务”合作机制。
会议在湘潭县税务局2楼会议室召开,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赣,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龙生,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文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各相关领导就建立联席联络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建立税费管控合作机制以及审判执行等方面涉税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
曾朝阳对税务局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和协作表示感谢,并就落实中院和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民间借贷税费征收联合管控合作备忘录》提出工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保障征税的法定义务。要强化沟通联动,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法院+税务”的联动机制,做出经验和特色。要加强宣传力度,面向人民群众开展关于依法纳税方面的宣传引导,帮助树立“依法纳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