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丽红)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双方矛盾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龙某系某房地产公司保安队长。2021年12月,龙某在工作中受伤后住院治疗,出院后其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10级伤残。龙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赔付其各项损失。
为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与某房地产公司管理人员联系,以案释法、以情明理。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表示,近几年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比较困难。最终,在法院主持下,除房地产公司前期已支付的医药费等损失外,由公司一次性赔偿龙某各项损失6.6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东安法院助力企业发展。定期派法官下沉企业作普法宣传、了解企业需求,邀请企业家代表到法院座谈,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的建议,积极为企业排忧纾困,畅通司法渠道,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