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关注

第03版
法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善意执行确保探视权真正实现

  善意执行确保探视权真正实现

  本报讯(通讯员 段贤凤 付军慧)近日,洞口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执结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在实现申请人探视权的同时,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叶某与肖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至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女由肖某抚养,叶某不承担小孩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节假日可接小孩与其共同生活。后双方发生矛盾,肖某拒绝履行协议内容,致使叶某的探视权无法得到实现,叶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考虑到执行探视权的特殊性,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还要尽可能保护小孩免受情感伤害,以及双方均在外省居住生活的实际情况。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了背靠背式沟通和协调,充分听取了叶某的探视意愿和肖某的种种顾虑。之后,又建立微信群,引导双方敞开心扉充分交流,在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意识到父母良好的关系对小孩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也理解了对方的不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确保了申请人探视权得以真正实现。

  法官提醒:探视权具有身份属性和非财产性,涉及到双方当事人、子女、新的家庭等多个方面,同时也是离婚后矛盾延续的产物。探视的方案、时间、地点等细节均难以用裁判文书确定下来,探视权纠纷的执行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点。探视权案件执行既要处理好情与法的交织,又要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多的需要执行法官在执行中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尽量用和解的方式,辅以法律手段,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探视问题上达成一致,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新闻热线: (0731)84802117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fzzb@vip.sina.com  全年订价:300元(每周二、四、六出版)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