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陆珊珊 肖尧)“我索要了4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2019年,钱某等10余名工人根据吕某(酒店法定代表人)的安排,在湖南某酒店从事隔墙装修,工程完工后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的工资一直未结。4年过去,吕某一直没有支付钱某等人的劳动报酬,钱某遂将吕某告上法庭。武陵区法院判决吕某向钱某支付劳务报酬82000元。判决生效后,吕某一直怠于履行义务,钱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告吕某了解该案的情况并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在法官的主持下,2月21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吕某先付款3万,剩下的执行款3月5日全部执行完毕。
3月5日,吕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钱某再次申请执行。3月7日,执行法官在某酒店办公室找到吕某,当场宣读司法拘留决定。吕某意识到事态严重,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工资,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