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苏脂岚)近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在G319国道石门桥路段拦截一辆异常行驶的货车。其装满了一车大树,茂密的树冠超过车身数米拖地而行,使车辆远远看上去就像孔雀开屏一般。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化名)为节约运输成本,在明知已超载的情况下存侥幸心理上路。交警当即责令该车靠边减速慢行,引导至前方出口接受检查。检查发现,这台货车拖运大树的长度、宽度、高度已经严重超过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李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当场告知李某货车“三超”的危害,教育他今后杜绝超限行驶,安全守法出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货车本身就存在盲区大的问题,如果装载的货物超长超宽超高,很容易遮挡后视镜视野,扩大盲区,容易诱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