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亚荣)“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谢谢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听证员们的宝贵意见。我今后一定会遵守信用卡管理规定,提高法律意识,不再这么贪心。”近日,何某在沅江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检察听证会上作最后陈述。
何某是一名个体户,在沅江市内经营建材店,为方便资金周转,2015年向某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一直使用该卡,按期归还。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其生意亏损较大,入不敷出。为此,何某为获得大额现金,利用店内POS机套现9万余元。因长时间拖欠贷款,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拒绝归还,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移送沅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通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何某主动筹资将上述贷款悉数归还。
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和证据,核实发现何某系初犯,且大部分资金都是亏损在经营上,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又能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积极偿还贷款取得了银行谅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社会危害性和法律规定,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公开听证,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张清主持,沅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担任听证员出席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现场参与监督。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及检察机关履职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与会人员在充分听取陈述后,补充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不予起诉的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最后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市人大代表邬志伟表示:“检察听证将案件审查公开化、透明化,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充分释法说理的全过程,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的良好风貌,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下一步,沅江市检察院将积极能动履职,进一步探索公开听证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检察听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