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洪山殿镇洪山殿煤矿棚户区二期3栋404房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宋友连。继承人:刘美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洪山殿镇洪山殿煤矿棚户区二期1栋302房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邓俊贤。继承人:邓劲辉),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洪山殿镇洪山殿煤矿棚户区二期5栋603房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胡端阳。继承人:胡乐根),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洪山殿镇洪山殿煤矿棚户区二期5栋204房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王菊新。继承人:王永红),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继承公示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位于双峰县洪山殿镇洪山殿煤矿棚户区二期5栋202房不动产予以转移登记(因法定继承取得,被继承人:刘国溪。继承人:刘奥萍),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双峰县政务中心不动产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双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