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毛丹丹)近日,一起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案,被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确认某县自然资源局与王某、向某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依法撤销法院已经生效的原行政调解书,及时阻止了100余万元国有财产的流失。日前,该案入选了2022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10大典型案例。
2021年,向某的房屋所在土地被政府纳入征收范围,向某委托王某办理其与某县自然资源局征收补偿相关事宜,当年11月22日与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某县自然资源局向王某、向某支付补偿款435万余元。后未及时支付,王某、向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作出行政调解书。
2022年6月8日,武陵源区检察院收到该案行政调解书可能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线索,立即到相关单位收集证据材料,并向案涉评估机构取证。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发现,某县自然资源局工业集中区分局与王某、向某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认定房屋合法性证据不足,协议的内容不合法,致使房屋主体补偿款虚增100多万元,损害了国家利益。
法院审理这起案件时,未对涉案行政协议的签订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确认该份协议效力的前提下,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损害了国家利益。武陵源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及时再审纠错,避免了国有财产损失。检察机关同时向某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严格贯彻依法行政原则,杜绝因违法行政行为导致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