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借卡洗钱700余万元被刑拘
本报讯(通讯员 谢业)2月6日,南县公安局厂窖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朱某、陈某,并依法扣押其非法所得。
经摸排査实,2022年10月份,朱某在其朋友舒某(已处理)的介绍下将自己银行卡租借给他人非法洗钱,并商量好出借银行卡的报酬,朱某共计协助转移非法资金109万余元,从中获利700元。同时,朱某于2022年11月底介绍陈某将自己银行卡租借给他人非法洗钱,并商量好出借银行卡的报酬,陈某共计协助转移非法资金622万余元,从中获利2100元。
经审讯,朱某、陈某对其提供名下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走账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将朱某、陈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