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53名上岸渔民开心过年
汉寿法院新春执行为申请执行人圆梦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左龙 向丹 曾丰琪
2月2日上午,湖南西洞庭湖上岸渔民、汉寿县蒋家嘴镇的毛某、李某等4人,兴奋地为汉寿县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锦旗。“如果没有法院的雷霆执行,我们53个家庭就不会过上一个团圆年、安心年。”毛某说。
汉寿县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成功执结上岸渔民毛某等53人与袁某等3人合同纠纷案,将41.8万元执行案款发放到上岸渔民手中。
退捕上岸
为长江生态保护让路
毛某等53名申请执行人原为沙湖组捕捞队的渔民,其祖辈世代在西洞庭湖打渔为业。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需要,毛某等53名申请执行人一并于2008年移民上岸。
在国家政策允许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毛某等53名申请执行人于2011年与袁某等3名被执行人集资357万元入股青山湖有机鱼养殖,约定每年按股分红,并商议共同推举袁某等3人对渔场管理、提取分红金支付管理人工资。随着国家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要,2018年国家启动拆除青山湖垸两围工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投资入股的青山湖渔场停止养殖。
养殖纷争
40余万合同款难兑现
由于青山湖渔场停止养殖,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对入股的合同结算问题产生纠纷。2020年,双方经人民调解,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58.1万元,但实际只支付16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讨未果,53名申请执行人将3名被执行人诉至汉寿县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立即给付剩余的41.8万元。2022年10月,该案裁判依法生效,但被执行人迟迟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同年11月下旬,53名申请执行人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网络查控发现,3名被执行人银行卡内只有几千元,无法通过划扣等措施直接兑现。执行法官准备上门执行时,又恰恰遇到疫情封控。
联动执行
雷霆出击打击老赖
群众有需求,法院有行动。53名申请执行人都是平均年龄60多岁的老人,且大部分生活困难。汉寿县法院专门成立执行专案小组,在人、财、物上给予全力支持。
3名被执行人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仍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先礼后兵,兵分多路前往3名被执行人家中,向其发出预通知。可3名被执行人既不配合沟通,也拒不如实报告名下财产。于是,汉寿县法院依法作出罚款决定书,但仍然石沉大海。
随着春节的临近,执行工作快马加鞭。汉寿县法院一边安排执行法官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法说理、以法示警,一边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商请县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等支持。今年1月12日,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此案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月18日,3名被执行人安排家人将41.8万元案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1月19日腊月二十八,法院将执行款全部发放到53名申请执行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