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化解双重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莫来银)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过程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兑现到位。同时,还将双方当事人其他纠纷一并予以解决。
2019年,文某为重建自家房屋雇请沈某对文某所有的旧房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案外人房屋损害。2022年,文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案外人赔偿房屋损失费用10万余元。文某认为沈某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沈某需向文某支付5万余元的赔偿款。判决生效后,沈某未按判决履行,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联络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发现双方当事人还存在劳务工资纠纷,各方对是否应给付工资以及工资的数额均存在争议,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和劳务工资纠纷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均按约履行了义务,各方当事人在本案中的诉求均得到了实现。
该案的顺利执行,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多起矛盾,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也是东安法院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