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范瑶)年关将至,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暖心年,桂阳法院开启年关执行攻坚。
2019年,被执行人王某欠申请执行人何某本金及利息7.7万余元未还,申请执行人何某于2020年向桂阳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与王某电话沟通,王某都均以没钱为借口拒不履行。
随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王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不动产、车辆、住房公积金、保险等进行财产查控,均未发现其有财产可以执行,遂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对其限制高消费。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1月4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被执行人王某以其妻子雷某的名义在郴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准备近期办乔迁之宴。
得知此消息,执行干警迅速核实。经核实,查明雷某2022年购买商品房一套,调查到被执行人王某与雷某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被执行人王某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干警计划对其进行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
1月13日,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办宴席的饭店,将王某控制。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义务,法院依法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转移财产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说,王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跟申请执行人何某沟通协商,王某愿意一次性偿还何某欠款8万元,何某自愿放弃其他利息部分,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