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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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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私家车违停小区的消防车通道。

  杂物遮挡消防栓。

  邵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通讯员 徐鲜

  消防工作,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近期,邵阳市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停、封、罚”等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警醒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北塔:家具城消防安全标识不达标被罚

  11月20日,邵阳市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江北状元洲12组的顶斌家俱城进行消防回头看,该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10月9日,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顶斌家俱城1层卖场消防安全标志配置不符合标准,存在火灾隐患,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队消防执法人员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做出罚款55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10月21日,该店负责人在北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消防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同时要求其对商场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负责人表示已认识错误,将立即进行整改,按照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

  城步:消防服务机构违反消防规定被立案

  11月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湖南同常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与城步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但该单位未按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11月3日,消防执法人员对湖南同常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的陈某、刘某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同时,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向法定代表人进行告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1月20日前改正完毕。

  11月14日,城步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处罚决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湖南同常消防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该单位已将罚款缴入指定银行。

  大祥:酒店封闭安全出口被罚款

  11月17日,邵阳市大祥区三和大酒店负责人向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缴纳罚款完成,表示要严格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9月19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火车南站站前区的三和大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地下车库西侧疏散楼梯直通室外的防火门被木条封死,封闭安全出口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依法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对该单位立案处罚。

  10月20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考虑到该单位已当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其罚款6200元的处罚。

  洞口:酒店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查处

  11月14日,因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值班的洞口县晶都艺术酒店将罚款缴纳至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定的银行账户。

  10月16日,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晶都艺术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员值班。该单位属于2类高层公共建筑,此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消防执法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10月31日,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给予该酒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负责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新邵:高层建筑物业单位存在火患被罚

  近期,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住建局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发现两家高层建筑物业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两家物业单位分别是邵阳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邵阳市福祥物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9月19日,消防执法人员在位于酿溪镇的滨江社区锦绣华城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堵塞,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执法人员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小区物业公司邵阳新助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5300元。

  9月26日,消防执法人员发现位于酿溪镇的中鑫广场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执法人员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物业公司邵阳市福祥物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300元。

  目前,对上述存在火灾隐患的物业单位,消防执法人员已指导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此外,11月21日,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遮挡消火栓的湖南力韦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罚款5100元,以有效警示消防违法行为。

  武冈:饭店占用疏散通道被立案

  11月20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武冈市红色大饭店进行复查,该单位已对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作出整改。

  9月15日,武冈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竹城公路与狮子山路东北角晟铭雅居1栋的红色大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10月26日,大队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5100元。11月6日,该单位负责人缴纳了罚款,表示已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将坚决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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