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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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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行不行” 公开听证“评一评”

  本报讯(通讯员 易显满)为精准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11月21日,醴陵市检察院首次对3起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3名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向听证员就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说明,阐述了现行法律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分别详细介绍了苏某某、易某某、叶某某的犯罪事实,并对苏某某、易某某哺乳期情况和叶某某身患严重疾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情况进行了说明。3名罪犯分别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了深刻地反思,表示今后一定会服从监督管理,认真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听证员就认罪态度、哺育抚养婴儿、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分别对3人提问,对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发表意见和看法。在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后,检察机关综合全案案情、医学鉴定意见书、出生医学证明、3人社会危险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同意对3人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意见,移交法院作出决定。

  此次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听证会,是醴陵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促进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践行了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下一步,醴陵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更好的维护刑罚变更执行公平公正,增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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