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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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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
——怀化市检察院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纪实

  怀化市检察院干警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严贵林 陈善灿 

  召开联席座谈会21次、开展常规检察监督30余次、现场教育培训39场、督促整改寄递安全问题123个、对148个快递网点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来,怀化市检察院始终把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参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和推动平安怀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力举措,从科学有序推进、凝聚各方共识、扩大履职成效等方面能动履职、精准施策、协同发力、创新推进,全力推进怀化寄递安全问题系统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精心谋划部署  

  对标对表挂图作战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

  2019年,张某友长期通过网络联系毒品买家,再预约快递人员上门取件,通过邮寄方式先后贩卖毒品海洛因53次。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友提起公诉,最终张某某被依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是我们办理的邮寄次数最多的一起邮寄毒品案件。”怀化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勇说,通过对全市利用“网络+寄递”方式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我们发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和虚假身份通过寄递完成远距离、高频率、大批量的寄递交易并非个案。

  如何强化对该类案件的法律监督,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在怀化落地见效?怀化市检察院对此进行不懈探索。

  今年初,该院系统梳理全市检察机关近5年办理的寄递渠道犯罪案件情况,并深入邮政部门、快递业协会、寄递企业走访座谈,深挖背后的治理短板,商讨治理之策。形成了《关于寄递毒品犯罪有关情况的报告》《怀化市检察机关起诉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活动信息详情》等报告,掌握了收寄违禁物地域真情况、把准了寄递犯罪案件真形势、找到了寄递安全监管真问题。

  “我们坚持调研先行,切实找准问题痛点,摸清案件底数,坚持统筹推进,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确保工作落实有力、举措务实有效。”怀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百坚说。

  有了金钥匙,不愁锁不开。该院在全省率先印发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为“七号检察建议”在怀化落地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基层检察院也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各基层检察院共制定实施方案13份,对标动员、实施、总结3个阶段细化10余项工作任务,明确开展走访调研、联席会议、宣传教育和专项检查等规定动作,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禁毒宣传等创新开展自选动作。

  该院还注重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在检察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专栏,发布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工作信息、检察建议内容解读等推文20余篇;联合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市邮政管理局制发《关于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的通告》。此外,在全市寄递企业营业网点和人口密集场所等地进行张贴,利用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解读,确保扩大社会知晓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注重统筹协调

  凝聚共识集智攻坚

  2021年6月22日,怀化市洪江法院以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8个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2020年12月26日,洪江市某快递公司快递员邓某上门为王某军邮寄快递。邓某在明知该快递藏有毒品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将快递寄往浙江宁波,被宁波市警方查获。2021年3月15日,邓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王某军利用邓某是快递员这一身份,上门取件后直接将快递打包,其他快递工作人员在邮寄时不会再开箱验视这一漏洞实施犯罪活动。怀化市洪江检察院在事后对其他快递公司走访调查时也发现同类问题。怀化市检察院根据这一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向怀化市邮政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邮政管理部门针对寄递行业存在问题强化监管,有力推动了寄递安全监管提质增效。

  在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怀化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力求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我们积极拓展检察监督的深度、横向协作的广度,注重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共识,积极探索内外协作的全域立体治理路径。”怀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晖说。

  “七号检察建议”下发以来,该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怀化市快递条例》列为怀化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正式立法计划;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送《怀化市检察机关起诉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寄递行业监管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同时,通过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共识。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联合当地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1次。市检察院还联合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会签《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推进寄递物流安全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纪要》,就推进寄递物流安全问题系统治理提出4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抄送“七号检察建议”150余次。

  新晃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近20人,到庭旁听寄递渠道贩卖毒品案件,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参与预防违法寄递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好寄递安全入口关。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同城送达、网约车等途径或智能快递柜暂存功能实现违禁品“交付”等寄递新业态监管盲区问题,沅陵、会同和通道等基层检察院还会同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探讨研究,进一步厘清各单位监管范围、消除了寄递安全监管盲区。

  依法能动履职  

  聚焦重点靶向发力

  今年初,怀化市检察院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制定《2022年怀化市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148家寄递企业和9家物流企业营业网点开展常规检查30余次,发现寄递安全管理问题123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突出企业,该院还督促市邮政管理、市公安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在常态化执法检查的同时,该院依法能动履职,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加强与公安、邮政等部门沟通协作,对寄递企业开展不定期联合抽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意见,形成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网络+寄递”违法犯罪。切实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维护寄递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力度、更实措施推进“七号检察建议”持续落地落实。该院重罪检察部门把梳理的2017年至2021年52件寄递违禁品案件线索、5件典型案例、20项寄递安全问题移送给行政检察部门,为有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基础和可靠案例。

  今年2月,该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向市邮政管理局发出加强寄递安全监管行政履职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主动规范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对寄递企业的监管责任。今年以来,市邮政管理局对寄递企业违反寄递安全规定等问题作出行政处罚11起,同比均值下降66%,从业人员遵守寄递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明显好转。

  与此同时,怀化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建立打击违法犯罪长效化机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寄递渠道犯罪案件后通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视情派员提前介入,切实提升打击寄递渠道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今年以来,共提前介入3件3人,批捕4件4人,起诉6件6人,起诉涉及寄递渠道的犯罪案件同比下降50%,有力斩断了犯罪活动上下游链条,筑起了坚固的寄递安全检察“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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