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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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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百姓身边案
永州行政检察履职提效护航民生民利

  检察听证会现场。

  承办检察官在核查医疗机构台账。

  通讯员 王湘俊 贺晓峰

  近年来,永州行政检察部门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为民司法,把行政检察监督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关乎民生民利的身边案,从“商、住、行、医、育”等多领域多角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商

  冷水滩公开听证

  保护市场主体

  “加处罚金太重了,也不合理,疫情当前,我们商家实在是承受不起了,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说了公道话……”2022年5月,永州两家关联眼镜店的经营者拿着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感慨万分地说。

  2021年3月,永州两家关联眼镜店违法使用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及出售过期药剂的违法行为,经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对经营者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后该商户及时将经营场所更换标识,下架产品,并与被侵权驰名商标专用权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被罚商户因疫情影响和停业整顿,经营亏损而难以履行处罚义务。区市场监管局经催告后,向法院申请加处罚金共计强制执行10万元,商户不服加处罚金且表示无履行能力,案件陷执行僵局。2022年3月,区市场监管局向冷水滩区检察院提供线索,寻求破解途径,法院亦邀请区检察院介入协作办案。

  2022年4月,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听证意见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裁量基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相对人具有积极配合调查、事后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影响等从轻减轻情节,符合减免加处罚金的法定条件。会后,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向申请执行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减免加处罚金。区法院依据案件事实情节与履行协议,裁定减免加处罚金,按协议执行罚金5万元,本案执行程序终结,检察建议得到全面采纳。

  住

  新田检察建议

  推动小区顽疾整治

  “检察官同志,现在我们小区的电力设施更新了,产权证也办下来了,感谢你们帮忙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今年年初,新田县检察院在锦绣天下小区进行回访,小区业主表示。

  锦绣天下小区从2008年开发建设到2015年基本完工期间,遗留了容积率超规、滞纳出让金、电力安全等诸多问题久拖未决,业主多次集体向政府职能部门和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其中450多户居民未按期取得不动产证,整个小区存在电力设施不配套,造成多起短路停电、烧毁电路引发火灾等事故,致使广大业主反映愈发强烈。2021年4月,业主代表向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材料,请求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让小区业主能够安心居住。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开展调查核实,主动与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县供电公司沟通交流并召开座谈会。经充分沟通,县检察院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局制发检察建议:结合城区居民小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锦绣天下小区存在的问题,拿出可行性方案,解决延期办证和责令开发商电改,使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经落实检察建议,2022年下半年,锦绣天下小区电改问题已完全解决,完成了大部分业主不动产证的办理。

  今年来,永州行政检察部门在贯彻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合理需求,持续跟进解决居民小区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办案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行

  江华检察监督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察官,我们这里的道路不安全,看不清道呀!”今年5月,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瑶都大道绿化带遮挡视线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亟待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收到线索后,检察官立即赶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多方咨询,查明:瑶都大道交通标志配备不全,绿化带设置开口较多且未限高,遮挡驾驶人员行驶视线,容易误判走错车道而逆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由此引发了多起重大交通事故。

  县检察院随即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道路管理职责,合理规范设置道路绿化分隔带,完善道路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建设,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政协牵头提出议案,责成交通、公路、交警、规划、财政等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召开专题会议磋商,听取专家意见,最终确定整改方案。日前,交通运输局完善了路段交通设施标志,移除改造同向分隔绿化带,合理化增设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监控摄像头。至此,瑶都大道段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医

  东安延伸监督

  触觉强化监督力度

  “检察官,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检验科的医护人员日夜坚守在防控一线,人少压力大,工作有疏漏,但确实没有使用过期试剂,行政处罚太重了,能帮帮我们吗?”某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在接受东安县行政检察调查时表示。

  2022年1月,东安县某医疗机构因综合实验操作台上放置过期新冠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被行政执法部门给予没收过期检测试剂,并处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某医疗机构不服,申请行政复议。4月底,县检察院应行政复议机关邀请参与争议化解。

  县检察院启动行政争议化解程序。为精准把控化解尺度,承办检察官调阅了行政执法卷,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类似案例,并就操作台放置医疗器材是否视为使用的专业问题,运用检察智慧借助手段向永州市市场监督局书面咨询。

  为查明事实,听取处理意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案涉医疗机构提供了未使用过期检测试剂的证明材料,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希望给予从轻处理。县市场监管局在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案涉医疗机构配合态度、后果轻微以及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后,在法定裁量幅度内将罚款减至两万元。5月27日,县政府向双方送达行政复议调解书,案涉医疗机构及时缴纳了罚款。

  针对个案暴露出的问题,县检察院及时延伸监督触觉,强化监督力度,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县开展医疗器械风险隐患大排查,责令7家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查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件4起。

  育

  宁远开展教育

  专项监督

  “有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不用担心培训机构不规范的问题了。”今年9月,宁远县检察院对教育培训机构小专项监督活动回访时,学生家长纷纷表示感谢。

  今年2月至9月,县检察院在教育领域针对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经营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3月,该院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约谈询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和了解县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大队等多个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行动情况。了解到存在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食和超越许可范围兼营学科类辅导、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办学、未审查教职工从业资格、未健全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和犯罪信息等准入查询制度,以及培训场所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了检察立案调查。

  结合有关意见,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发出检察建议,由分管副检察长宣告送达,并充分进行了沟通,检察建议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全部采纳,教育部门建章立制,达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通讯员 黄晓阳 蒋凌云 蒋艳 朱素平 赖健辉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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