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文祺)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上门成功调解一起因3棵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不久前,安定镇某村村民钟某受他人委托修筑公路,将邻居李某家门口3棵树砍掉了。该树为李某父亲栽种,砍伐时未告知李某本人,李某下班回家后发现树没了,情绪十分激动,故双方产生冲突。自此以后,李某持续一周下班后隔着围墙对钟某进行语言攻击,钟某不堪忍受,也很委屈:“我跟她哥哥打电话说了的,她哥同意后我才砍。”二人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钟某向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调解过程中,法官以情感化、以法为据,经过耐心细致劝导,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停止自己的不当行为,用正确方法解决矛盾。最终,两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