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果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累累硕果: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得以建成运行、长沙和张家界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超额完成“十三五”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国家下达12%的减排任务、全面完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这份亮眼成绩单的背后,累积了湖南省严抓固体废物污染防与治的各项工作成果。
强化制度建设
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近年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全面梳理固体废物管理的制度需求框架,评估已有的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制体制。
首先,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立法和专项规划。对《湖南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完成修订,已于今年9月颁布实施。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法律法规落实落地。制订《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建立齐抓共管“大固废”管理工作体系。
其次,健全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以《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为统领,编制《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相继出台《固体废物审批事项程序规定》《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制度,探索建立黑白名单;印发《湖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转运难、处置难问题,强化扩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
最后强化联防联控,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联动工作机制》,与重庆、江苏等19省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优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环境管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随意倾倒、非法转移等环境违法行为。
狠抓专项治理
有效防范“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环境风险
自2020年起,湖南省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3年行动,同步组织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并完善“四个清单”(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清单)。截至目前,共调查企业数28700家,排查企业数13675家(次),新增录入涉重涉化工园区10个、重点工业污水处理厂449座、尾矿库274座,排查发现问题7097个,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和延期整改等类别全面完成销号。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办涉固体废物案件245起,查处企业246家,罚款3507.24万元。
持续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开展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制定《湖南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1—2023年)》,对全省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306座尾矿库按一库一策的要求启动污染治理工作。2022年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根据问题清单和风险隐患排查新发现的问题,将尾矿库整治列入“利剑”行动、“夏季攻势”“洞庭清波”等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快污染治理进度,确保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消除。
开展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根据《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及汞化合物企业基本情况、产能产量、原料来源、废物去向等信息统计工作,统计企业183家,装置数346个,完成2019、2020年度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涉汞及汞化合物企业统计年报,摸清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泡沫塑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17家企业相关化合物的实际使用量和年产量,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打好基础。
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全省新、改、扩建涉重项目严格遵循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原则。“十三五”期间,全省767家涉重金属重点企业中,关闭淘汰149家、完成治理项目36个,减少排放34.4吨。着力推进重金属监测断面污染治理,30个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砷、汞、镉、铬和铅5项重金属指标稳定达标。全省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60个重金属监测断面中,水环境质量达标率由2016年的75%上升至2021年的83.3%。出台《湖南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重点流域,对照“十四五”期间减排7%的目标任务,细化9项预期性指标,全面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治、控的能力。
勇于创新探索
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和
处置能力
湖南省加强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省投入运行的危废集中处置中心两家、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废处置企业两家、水泥窑协同处理企业5家、危废综合利用企业105家,年利用处置能力452.2万吨。省内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451.12万吨,其中,自行处置利用的危险废物为 341.61万吨,委托危废利用处置单位处理的为108.42万吨,基本形成了自行处理为主、综合利用为辅、处置单位兜底的危险废物处理格局。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筑牢防控最后一道防线,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发改委、卫健委安排专项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373万元,推动9个市州共计12个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提质改造,其中长沙、郴州、娄底已完成提质改造。为14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各增配2台医疗废物转运应急车辆,将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水泥窑等协同处理设施纳入当地医废应急处置资源清单,确保每市至少有一座应急处置设施,落实涉疫医废日产日清和医废处置“两个100%”要求。截至目前,全省建成14个医疗废物收集中心,收运能力为282吨/天;配套建成1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集中处置能力为226吨/天。疫情以来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8.21万吨,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低于80%。
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成运行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督促涉危企业依法完成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台账管理、一般固废跨省转出利用线上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持续推动危险废物全链条、全方位、全流程的环境监管,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一张网”和“一张图”。截至目前,在系统上完成申报登记25306家,管理计划备案39431家,危废跨省转移线上审批819批次,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线上备案216批次,危废电子联单运行记录16万余条。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今年4月,长沙、张家界入选国家“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城市,目前,长沙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已完成第2次技术评审,张家界建设方案已完成初稿,力争11月底前编制完成方案。
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强化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成立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专班,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定湖南省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1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将于今年年底前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