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依繁)“非常感谢检察官和公司领导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再次返回岗位。”涉职务侵占罪被不起诉人李某锋当众深刻检讨道。11月2日,永兴县检察院在湖南省煤业集团马田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马矿公司)召开不起诉决定集中宣告会,11名涉职务侵占罪的被不起诉人在检察官和被害单位负责人面前作了深刻的反省。
李某锋等11人系马矿公司机运组工作人员。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10日,李某锋、胡某斌等11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煤炭非法占为己有,共计非法侵占煤炭40余吨,价值3.9万余元。案发后,李某锋等人主动投案自首或坦白,积极退赃。11人均系马矿公司机运组骨干,需要其坚守岗位以保证正常运营,马矿公司表示对李某锋等11人予以谅解。鉴于李某锋等11人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得到被害单位谅解。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检察委员会讨论等程序,县检察院作出对李某锋等11人不起诉决定。
“本案兼顾了国法、人情,彰显了法治的温情,对不起诉结果采取集中宣告,让司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既体现了法治的公开、透明,又显现出法律的威严,对被不起诉人和被害单位都是一次深刻且有意义的法治教育课。”参加宣告会的县人大代表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