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王森森)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切实强化管制刀具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举报涉刀违法犯罪线索,收缴非法管制刀具,严厉打击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依法严格管制刀具管理、严厉打击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通告主要明确了管制刀具的范围和生产、使用、销售管制刀具企业的各项标准。通告明确禁止向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或者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刀具;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旅游景点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管制刀具。通告还明确对管制刀具实行编号管理。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寄递管制刀具。邮政、快递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开箱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物流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货物管理验收抽检抽查制度、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保存制度。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强调,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寄递管制刀具,利用网络发布管制刀具信息的,有关部门将予以查禁、取缔、收缴并依法处罚;超过《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所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以及非正当生产、生活需要的刀具一律收缴。
根据通知,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非法制造、 销售、携带、寄递管制刀具的,或者持有超过规定尺寸规格限制及非正当生产、生活需要的刀具的,应当送交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对主动送交的,可依法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逾期不上缴被查获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0731-84738200;110
0731-88770499,12328
0731-85693231,12315
0731-8598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