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晏可慧)近日,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在当事人赖某申请下签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后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苗某对赖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赖某及其相关近亲属,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支起法律保护伞。
赖某与苗某结婚后育有两女一子。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苗某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赖某也曾向公安机关报案,苗某不但不反省,仍继续对赖某实施家庭暴力。多年的家暴和言语威胁给赖某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2022年10月,赖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件受理后,为了更好地查明事实,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赴当事人家中进行询问谈话,了解案情。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赖某提交了公安机关报警案件登记表、医院CT诊断报告、家暴照片、3名子女的陈述等证据,结合被申请人苗某的陈述,可以证明被申请人苗某对申请人赖某实行过家暴、殴打等不理性行为。现双方关系紧张,申请人赖某有面临遭受被申请人苗某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故申请人赖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禁止苗某对赖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赖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裁定作出后,承办法官依法向申请人赖某、被申请人苗某送达了裁定书,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对苗某予以口头教育。随后依法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请他们依法协助执行,随时关注双方情况。同时,法院将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