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霏莹)近日,一面写着“为民做主,主持正义”的锦旗送到古丈法院法官孔涯峰手中。当事人对孔涯峰审判团队公正司法、为民解难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3年3月,被告人杨某承包了古丈县某猪场建设,找到原告宋某口头约定承包的猪场供应沙、砖、水泥等建筑材料。工程完工后,杨某仅支付了3000元,剩余材料款均未支付。经过几年的催要无果,宋某于2022年6月22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9月21日古丈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向宋某支付材料款63785元及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该案宣判后,当事人双方对判决内容均无异议,信服法院的判决公平公正,被告及时主动履行判决结果。该案做到案结事了,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诉讼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