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祁陵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本就是在政治上经得住考验,在实践中经得起检验,成为忠实维护者、踏实追随者、老实践行者。蓝山县位于湖南母亲河湘江的源头,毗邻广东省连州市,被誉为“楚尾粤头”,是湘西南通往广东沿海地区的重要门户。特殊的地理位置、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要求蓝山县人民法院干警队伍时刻把担当作为捍卫核心的基本要求,努力把担当二字镌刻在湘江源。
把政治统领作为担当之魂
人民法院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必须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政治统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具体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党的理论武装。聚焦“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深入推进“班子领学、全员共学、以考促学、司法践学”的“四学”模式,实现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持续筑牢干警队伍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二是注重意识形态斗争。拧紧思想建设“总阀门”,优化“互联网+党建”模式,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旗帜鲜明抵制不良思潮影响,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补足精神之钙、夯实信仰之基、涵养忠诚之气。三是注重红色文化熏陶。持续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干警走进汝城“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蓝山“一块门板”红军渡口、云冰山“五号哨所”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洗礼、坚定信念、传承基因。四是注重党建工作创新。要以创新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政治建设上新台阶。近年来,蓝山法院打造的“蜂巢式”党建品牌、“温暖蓝法”工程,不断凝聚队伍奋进合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新闻客户端人民网、湖南法治报、新湖南等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产生了积极反响。
把公正司法作为担当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人民法院必须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公正司法作为不懈追求和神圣使命,具体而言就是要树牢“三个意识”:一是树牢职责意识。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要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2019年—2021年,蓝山法院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巩固年”“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法院考核优秀单位。二是树牢攻坚意识。为“公正”担当,需要面对各种困难,需要不惧风险、迎难而上,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越是艰险越向前。我们的队伍要继续在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毒品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利剑护蕾”、执行攻坚、诉源治理等重点工作中淬火锤炼,奋力推动蓝山法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树牢法纪意识。徇私枉法的根本症结在于法纪意识淡薄,在各种挑战、各种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我们要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始终坚守法治信仰,清正廉洁、不徇私情,用生命撑起司法公正的脊梁。
把司法为民作为担当之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法院干警要始终把司法为民新时代答卷写精彩。具体来讲,要做到“三个持续”:一是持续擦亮为民品牌。大力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精心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和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在线缴费、集中送达、远程办案,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惠民十项措施,深度培育“微笑文化”特色项目,以优质服务回应民需。二是持续传递司法温度。始终把民生权益司法保障放在心头,妥善审结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认真做好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快审快结快执涉及困难老人、重病患者、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案件,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坚持不懈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服务活动,依法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决不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让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及时得到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三是持续护航大局发展。发展最终为了人民,要坚持能动司法,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稳妥处理重点项目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蓝山县奋力打造“三区一园”、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把生态保卫作为担当之要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打赢生态保卫战,是忠实践行“两个确立”的具体要求。蓝山县地处湘江源头,境内自然资源丰富,享有“樵富竹林”“千年鸟道”等美誉。全县的生态保护不仅事关县域发展,更关乎整个湘江流域的保护。蓝山法院要勇于担当,守护好绿水青山。具体而言,就是要扛起“三个责任”:一是扛起执法亮剑之责。要对环境污染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近年来,蓝山法院先后审结了廖若云等3被告人采矿污染环境犯罪案、龙建军等7被告人非法处置“铝灰”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其中2起生态环保案件分别入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二是扛起普法宣传之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持续开展送法“六进”活动,通过宣传单、横幅标语、咨询解答、以案说法、网络媒体、印发专题布告等途径宣传法律知识,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让天蓝、山蓝、水蓝成为“三蓝大地”蓝山县的亮丽名片。三是扛起创新发展之责。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不断创新探索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发挥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作用,为一方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作者系蓝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