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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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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案件都是民生答卷
张家界行政检察办好小案子做实大民生

  张家界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某行政检察监督案开展诉前听证。

  永定区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听证活动。

  武陵源区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宣传进社区活动。

  通讯员 周婧 昌璐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小案不小办、件件暖民心”。近年来,张家界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维护人民权益作为行政检察履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努力办好一件件看似普通的小案中,不断展现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

  基本农田复垦

  养殖基地“转正”了

  2015年,毛某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某村承包的土地上建设养殖场,占用集体土地面积3607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652平方米。2021年5月,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对毛某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建构筑物、恢复部分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

  毛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经催告,毛某仍未履行。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但法院认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由行政机关自行执行,裁定对申请强制执行不予受理。该局继续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随后,该局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毛某的行为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非法占地行为,应当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退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7月1日,办案检察官组织了一次双方当事人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等参加的现场勘查和简易听证,毛某和相关行政机关在听证中达成共识:对毛某违法占用土地中涉及基本农田部分,由自然资源部门划线,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由毛某复垦;对非基本农田部分,由毛某申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行政机关按照规定依法及时办理。

  经过多方努力,近日,毛某所办养殖基地占用的涉及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已经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由毛某栽种了农作物,非基本农田部分毛某依照规定在当地办事处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通过了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核,违法状态已经消除。区自然资源局也申请撤回了监督申请,该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专项监督

  为公民个人信息装上安全锁

  今年4月,在外务工的市民覃某某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当地派出所民警打来电话,告知她“作为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的涉毒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尿检”。明明没有吸过毒,怎么成了涉毒前科人员?一头雾水的覃某某急忙赶回张家界向居住地派出所了解情况,查询显示,2013年,覃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如何尽快纠正错误信息,还自己清白之身,覃某某为此向永定区检察院求助。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调阅卷宗后发现,2013年,覃某某的堂姐吸毒被民警抓获,其谎称自己是覃某某并以覃某某的身份接受了行政处罚,导致被冒用身份信息的覃某某被误划为吸毒人员,不实违法记录对其造成不良影响。

  为维护覃某某的合法权益,永定区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结合听证意见,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纠正处罚适用对象错误的情形。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启动纠错程序,消除对覃某某造成的不良影响。与此同时,永定区检察院还迅速开展了行政处罚对象错误专项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实质性化解

  涉旅游企业行政争议

  “我同意检察院的调解意见,愿意按最终商定的6万多元缴纳罚款……”日前,武陵源区检察院参与的调解现场,一起剑拔弩张的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产生行政争议的双方是武陵源区某旅游有限公司与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以来,旅游公司违法向34户商铺的终端用户多收取电费60余万元。2021年12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旅游公司处以全部违法所得0.3倍罚款计2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旅游公司以不知晓电力限价后加收电损费用系违法行为、在疫情复工复产中主动减免商户租金等为由,请求撤销行政处罚,但行政机关未改变处罚决定。

  今年初,该旅游公司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承办案件的区司法局特邀请区检察院参与调解。办案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后,与区司法局一同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议。“旅游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接受行政处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为系依法作出,但复议机关可从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涉旅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两方面考虑,酌定依法适用减轻处罚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调解会上,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指出旅游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但及时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样有法可依。

  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调解意见,自愿达成协议: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由原处罚款20余万元调整为罚款6万余元,限期缴纳。

  让“三孩”政策落到实处

  国家放开“三孩”政策,引发了全社会关心关注。如何推动三孩生育政策真正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增长,今年来,慈利县检察院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主要依法针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3孩已经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的政策衔接、落实进行监督。活动中,该院先后到县人民法院、县卫生健康局调取相关案件台账等资料,经过进行全面审查,对51起仍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纠正。同时,该院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践行公开审查、司法为民理念,主动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全面释法说理,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监督

  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

  “感谢你们检察院,终于把假的婚姻登记撤销了……”日前,冒用姐姐身份结婚的周二妹(化名)难掩激动的心情,向桑植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表达了感谢。

  2006年,周二妹冒用姐姐周大妹(化名)的身份与王进(化名)到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致使其姐周大妹无法办理婚姻登记和孩子无法正常上户,两姊妹为此吵架翻脸。周二妹认识自己错误后,到当地民政部门和法院申请,希望能将这个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如愿。今年初,周二妹向桑植县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向民政部门制发了撤销周大妹与王进的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县民政局根据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了周大妹与王进的结婚登记。

  桑植县检察院就该案为原型拍摄普法微电影《错误的婚姻》在新湖南客户端等媒体发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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