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佩琳)一块国徽、两张拼凑在一起的桌子,几十条塑料椅子……9月13日,嘉禾县人民法院走进珠泉镇新平田村,在松树下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中今年已81岁,老伴离世,体弱多病,生活特别困难,但他的5个子女在赡养问题上却相互推诿。老人无奈只得将子女们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且该案件吸引了村民的关注,为了方便老人诉讼,并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承办法官李畅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搬到群众身边。
庭审过程中,李畅耐心倾听老人的诉求,也听取了4名到位子女的委屈和难处,全面了解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从情理法的角度对被告进行思想工作。经过民事庭的努力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李某发、李某军,从2022年9月份开始,每月5日之前各向原告李某中支付生活费200元,承担原告李某中的日常水电费,负责修缮原告家中漏水的房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