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吴世界 黄佳妮
9月2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宏卿出席会议并讲话,公检法“三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21 年 4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来,雨花区检察院始终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重大刑事司法政策的高度和积极应对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角度,持续转变司法办案理念,审慎把好刑事案件逮捕关、羁押关、起诉关3大关口,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刑事检察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把好逮捕关
让非必要不逮捕成为新选项
“检察机关的这种处理方式很好,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到了情与法的结合,展现了检察温情和司法温度,给你们点赞。”在今年上半年的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上,与会的区人大代表胡迟娟对雨花区检察院在一起诈骗案中宽严相济、从宽不捕部分轻微犯的决定赞不绝口。
杨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双方系邻里关系,因为开便利店存在竞争关系,对于停车位也一直存有矛盾。被害人一直拒绝接受赔偿,承办人了解到被害人比较听读大学女儿的话,故打电话请求其与父亲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因此作出了不捕决定,避免了邻里关系的进一步恶化。这是该院探索实践非必要不逮捕办案理念的一个缩影。
“对于轻伤害案件,我们一直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能动司法、主动履职,注重通过办案来修复社会关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肖小晶介绍。成效立竿见影。该院不捕率近年来呈总体上升趋势,今年1月至8月,不捕率43.1%,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占66.8%。
把好羁押关 让羁押必要性审查成为必答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17年4月,雨花区检察院提出了“该捕则捕、当放则放”的动态辩证逮捕价值观,以此指导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办案效果。
在“4·30”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承办检察官鉴于当时对电诈相关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对于报捕的6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62人。随着部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补偿等情况的变化,承办检察官适时主动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6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其中14名予以采纳。
2021年7月,最高检部署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该院共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587人,变更强制措施126人,变更率位居全市前列,诉前羁押率降34.86%。
“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得以顺利推进,根本上源于干警思想成功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构罪即捕向少捕慎押的转变;从一押到底向及时变更的转变;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启动的转变。”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小乔表示。
把好起诉关 让慎诉成为
实现“三个效果”的最优解
2022年8月26日,雨花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及6家企业、12名犯罪嫌疑人的串通投标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涉案企业代表现场发表意见时说:“我们深刻认识到了串标围标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3级检察院的齐心帮扶、严管厚爱,为我们合规整改注入了强心剂,我们会心怀感恩、持续推进合规整改走深走实,依法依规经营。”5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考察意见后,经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及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如何让“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具体个案中、特别是在起诉这一关键环节真正落地, 检察院新一届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边实践边总结,深刻认识到了“慎诉”这一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最优解。“慎诉”就是从严掌握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实体条件和证据标准,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认罪认罚态度,能不诉的不诉。据了解,该院今年1月至8月,不起诉率39.4%,同比增加20.4个百分点,其中,相对不起诉占98.6%,同比增加4.7个百分点,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要求承办人决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要将慎诉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化解社会矛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曾永清介绍。
“理念是引领办案的思想和灵魂。‘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羁押、强化司法人权保障,对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达成刑事和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精神境界和‘求极致’的办案理念,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检察环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雨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跃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