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陶琛 戴澧兰)9月2日,省高院通报了2021年湖南行政审判情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职能作用,2021年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2万余件,同比增长5.05%;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1万余件,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湖南法院聚焦办案主业,制定下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三高四新”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依法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案件。在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产权行政案件方面,湖南法院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涉企行政行为及规章以下(不含)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纠正侵犯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行为,依法支持相关企业的合理诉求,助推诚信政府建设。
为加强涉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类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2021年1月,省高院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行政执法、审判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衔接平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磋商机制。
湖南法院全面落实“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的各项工作要求,狠抓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审判质效稳中向好。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量的规定》,建立健全绩效通报和发改案件讲评机制,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和繁简分流机制,努力推进行政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工作。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77.1天,比全国平均值短26.6天;二审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9.2天,比全国平均值短25天。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湖南法院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建设。2021年全省法院通过协调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一审行政案件2187件,调撤率20.53%。2021年3月,在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交流会上,湖南法院“正确适用行政案件管辖规定,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基层”的经验得到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