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检察院发挥“河长+检察长”的功能,积极参与舂陵江生态保护,2021年至今,该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的公益诉讼案件11件,其中已办结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赔偿款4万余元,全部用于增殖放流。图为8月19日,桂阳县法检公等相关部门在舂陵江流域仁义镇七拱桥河段联合开展水生生物人工增殖放流活动。
通讯员 冯辉 宁哲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