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卢建华 曾许一)日前,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贯彻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配套文件的措施清单。
清单包括《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措施清单》《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措施清单》和《贯彻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措施清单》3个部分,共916项具体措施。
今年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委高度重视上述清单的起草工作,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省委依法治省办多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出台的《清单》经过了反复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
清单采取表格形式,共包括“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4个栏目,其中“工作任务”栏目对应我省“一规划两方案”明确的22项1级任务、80项2级任务;“工作措施”栏目则对标我省“一规划两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916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
措施清单的出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和湖南“一规划两方案”的明确要求。《法治湖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本规划,提出可执行、可操作的工作举措,加强与本地区本部门相关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督察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也提出了类似要求。
下一步,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湖南“一规划两方案”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要求,加强对措施清单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