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平)眼看着毕业季就到了,租房不仅是现在毕业生需要面临的,也是大多数在城市打拼的年轻人需要面临的。近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结—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巧妙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16天便结了案。
原告刘某某因经营需要与被告吴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约定原告支付了3.8万元租金。但由于被告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缺乏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造成原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多次协商未果后,刘某某—纸诉状将吴某某诉至法院。
调解中,法官从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出发,从情理法等角度人手,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利害关系,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摄于法律的威严和诚信的约束,被告吴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利用微信支付当庭返还了租金34000元。原告刘某某当庭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应当审慎审查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如果已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应当及时保留、收集证据,同时也要有契约精神,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