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陶涛)6月24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总体情况、毒品犯罪新特点及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市中院副院长赵明通报了全市毒品犯罪形势及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3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7.52%,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3.22%;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6.69%。依法判处毒品犯罪分子2006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242人,约占全部人数的12%。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钟强发布了代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李某、王某某贩卖毒品案,龚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黎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肖某甲、肖某乙、曹某等医务人员贩卖麻醉药品案,陈某、王某某运输毒品案等典型案例。
发布会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来到市中院第三审判法庭,参加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红、孙某芸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孙某、黄某念犯运输毒品罪一案庭审视频旁听,感受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进一步加深对毒品危害及涉毒刑罚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