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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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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带头应诉破解“告官不见官”困境
常德市武陵区法治政府建设再出新经验

  区长出庭应诉。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会现场。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易进

  日前,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一则信息,应厦门宇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就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实施市场混淆违法行为一案,将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公正、透明的办案过程,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武陵区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首要目标,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落实。

  截至目前,武陵区已连续15年保持全省“平安区县”;连续3届获评全国“平安区县”,2021年底捧回“平安中国”建设的最高荣誉“长安杯”;2021年5月,武陵区成功入选第一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区长带头出庭应诉 让群众“告官可见官”

  4月21日,熊某等4人就房屋征收补偿等问题状告常德市武陵区政府一案,在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平常的民告官案,因为被告席上的出庭人而备受人关注。

  开庭当日,武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寻健主动出庭应诉,站在了被告席上。在庭审过程中,寻健代表区政府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主张进行了答辩。

  据了解,这是该区建区以来第1次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意义不言而喻。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也让寻健无比欣慰。

  “作为区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既是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贯彻落实,也是表明区委区政府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勇于接受法律监督的态度和决心。”拥有法学博士专业背景的他认为,这一工作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更好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以此次庭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彻底扭转告官不见官现象。”庭审结束后,寻健如是说。

  近年来,武陵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教育、法律顾问、法治审查等制度实现全覆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2021年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成功捧获平安中国建设最高荣誉“长安杯”。

  该区出台《关于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凡是法院通知开庭的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都应安排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由区司法局实行备案管理。同时对区政府作为被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区级领导谁分管谁出庭。

  紧盯“关键少数”,扎实开展法治政府专题培训,重点讲解《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做到既出庭、又出声,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

  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

  据统计,近3年来,该区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法治培训30余次,累计1000余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法律顾问全方位覆盖  群众遇事找法靠法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正逐渐成为武陵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普遍意识和主动选择。

  7年前,河袱镇南湖社区1组居民征地获得一笔补偿款,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资格如何认定,无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是否享受双倍补偿?这一系列问题产生极大争议,社区为此多次组织协调,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笔款项迟迟没有发放到位。

  社区干部就这一问题,向区司法局派驻在该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彭国军求助。

  彭国军是湖南开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了解情况后,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新的分配方案,并在由社区组织召开的居民小组会议上,从法律的角度现场解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会议程序合法性等问题。最终,到会代表通过了这一方案,棘手的分配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区司法局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组织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在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解决群众法律难题中切实发挥作用,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贡献法治力量。

  2020年,该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了全区12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社区)支两委及辖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和律师调解,有效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

  此外,该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团”作用,除区本级聘请10多名执业律师作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外,全部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党委工作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强化管控决策风险

  构建决策体制机制

  打开武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专栏,《武陵区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便呈现在眼前。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完成时间等关键信息一目了然。

  武陵区出台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在对标落实上位行政法规的同时,结合地方实际,细化重大决策项目,将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投资项目纳入重大决策范围。

  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全部通过常务会审定,实现了履行程序与保障效率的全面平衡。

  2020年以来,区政府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开展行政决策咨询论证、研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专家论证,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专家参与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达100%,报备率达100%。

  同时,出台《武陵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制发合同示范文本,全面开展政府合同法制审查,排除因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导致履行纠纷的问题,政府合同履约率达100%。

  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合作对象法律尽职调查,管控合作中政府法律风险,防止引虚资、引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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