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果)6月15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主持。副院长杨翔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稳定、公正、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惩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用心呵护市场主体创新活力。要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高效审理公司合同等涉企民商事案件,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监督支持“放管服”改革。要精准发挥破产审判功能,提升涉企诉讼服务水平,用好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暖企行动,着力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审慎适用涉企执行强制措施,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加强组织保障,积极担当作为,强化统筹谋划,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9253件17848人,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30件1239人;审结公司、金融等民商事案件161.9万件,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3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