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禹超群 夏丽萍)4月16日,溆浦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观音阁镇木溪村坪车垃圾场在靠近森林处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旁边的垃圾焚烧炉有焚烧痕迹。该垃圾场在禁火期和禁火区焚烧垃圾,违反了《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条例》的有关规定,存在森林火灾隐患,危及生态环境安全。该院经依法调查后,于4月23日向县林业局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近日,溆浦县检察院收到县林业局落实情况的回复。县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坪车垃圾场的焚烧炉进行拆除,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隐患者排查,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下一步,溆浦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