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向进 何莉
5月18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两起虐待儿童案。被告人李某辉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李某凡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7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民政部门、共青团代表受邀旁听案件。同时,该案通过法院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省高院通过抖音实时直播,吸引了近82万网友围观,300多万网友转发评论。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李某辉与前妻喻某离婚后获得儿子小李(2016年出生)的抚养权。2020年8月,李某辉与同居女友李某凡多次使用衣架、皮带、木棍等对小李进行殴打,邻居、保安多次反映其家中常在深夜传出小孩哭喊声。
2021年6月7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向李某辉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李某辉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暴力行为。6月24日,沙堤派出所、区妇联、沙堤街道办事处、高桥社区等工作人员到李某辉家中调查走访时发现,小李脸部、颈部、背部出现多处淤青。经查,为李某辉、李某凡用木棍、手指甲戳伤、划伤。经鉴定,小李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该案中,李某辉、李某凡属共同犯罪,两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鉴于两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凡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辉、李某凡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院随即向李某辉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积极行使对儿子的监护权,主动增进与儿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关心、关注儿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使其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确保其健康成长。法院将定期对李某辉履行《家庭教育指导令》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如有违反法定义务、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不当履行监护职责行为,法院将依法依规对其予以处理。
另外,对于小李的抚养问题,法院考虑受害人的家庭情况,在被告人李某辉羁押期间,小李由其母喻某抚养。同时,考虑到其母已再婚生育小孩,且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法院将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用于小李的生活学习。
当前,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屡有发生。今年来,永定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重点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特殊、优先保护,更注重护航未成人的健康成长和培养,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该院将联合检察、妇联、民政、共青团、教育等部门,合力研究解决受害未成年人的救助、安置、学习等问题,为受害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