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关静)4月29日,澧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澧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杜卫雄受澧县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全县“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认为,“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抓好“七五”普法工作的决议,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决议要求,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要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三要聚焦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四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五要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六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
下一步,澧县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为建设现代化新澧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